正月十三是歡慶的前奏,為元宵節預熱,讓人們在喜慶的氛圍中盡情展開各種傳統和有趣的慶祝活動。這個時候,家家戶戶都沉浸在節日的氣氛中,共同期待著元宵節這個更加璀璨輝煌的時刻的到來。
正月十三是什么日子為什么不讓走親戚
正月十三并不是一個傳統的慶祝日子,而是楊公忌日,也被叫做是楊公十三忌,這天諸事不宜,因此最好不要出門走親戚。世傳為唐代風水宗師楊筠松所訂定,分別是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廿九、八月廿七、九月廿五、十月廿三、十一月廿一、十二月十九,在玄空家的眼里,這十三個日子決不能被選來做為開張、動工、嫁娶、簽訂合同等,所以正月十三之中是不能走親戚的。
正月十三不出門的說法
每一年農歷正月十三日一天,算是最大、最狠、最毒、最不吉祥的"禁忌日"。在傳統習俗的"正月十三"這一天,人們不走親戚,也不外出,也沒有婚喪嫁娶,更不能動土、搬遷……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用農歷十三這一天,因為一大堆的禁忌讓人們只得乖乖呆在家里"躲著"。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時候尤為講究,這一天甚至是南部山區的"全民法定歇工日",很少有人上山下地干活,總擔心遇到不測;也很少有人出遠門辦事,害怕自己可能會遭遇不測。
正月十三包燈習俗
正月十三到來的時候,去城隍廟看燈的人是比肩接踵的。明末清初,城中包壯行家做出的彩燈聞名遠近,稱為"包燈"。這天,鄉下尚有出嫁女請娘之俗。傍晚,農家有煨百蟲、放燒火、爆白花之舉。人們還要請坑三姑和灰堆婆婆解答疑難問題。解放后,城市元宵活動以燈會為主,在文化宮、文化館、公園等地設燈景,可以給群眾提供觀賞以及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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