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與陰陽五行
《周易》的《易經》雖未直接言陰陽,但《易經》的陰陽萌芽是體現在卦、爻象的變化方面,亦即是通過卦象來體現的。陰陽觀已寓含于剛柔及卦爻之中,以“- -”、“—”陰爻、陽爻為表現手段,陰陽的對立、統一、消長、轉化都取決于這兩個基本符號的變化。《莊子·天下篇》說:“《易》以道陰陽。”即言陰陽學說是《周易》思想的核心。《易傳》已有明確的陰陽觀念。《易·系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即言陰陽矛盾運動是事物發展的動力。《周易》的哲學觀點在于認為陰陽的矛盾運動存在于天地萬物之中,包括社會現象,擴大了陰陽的普遍意義,即陰陽的對立統一運動變化,決定著一切事物的發生、發展和變化。
五行觀念起源于殷商,但《周易》早已有五行的主要元素—水、火等的萌芽。古人把世間萬物分為陰陽兩大類,而金、木、水、火土又是構成世界的基本物質。于是,人們把各種自然現象的觀察結果加以分析,把需要說明的事物或現象樸素地分為五類,將具有相似屬性的事物或現象分別歸屬于五行之中。《河洛原理》曰:“太極一氣產陰陽,陰陽化合生五行,五行既萌,隨含萬物。”五行源于陰陽,陰陽合抱于太極。五行常說是以陰陽理論為核心的,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關系實質上是陰陽理論的體現和具體應用。所以說,周易》預測離不開五行,五行離不開陰陽。《周易》八卦就是運用五行規律,解釋和說明事物或現象的聯系及變化。
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克的規律。相生相克像陰陽一樣,是事物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發展和變化中的平衡與協調。這種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互相為用的關系,推動和維持著事物正常生長、發展和變化。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命理探源》曰:“木生火者,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鉆灼而生,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熱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地,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需隱于石里,依附著山,津潤而坐,聚土成山,有山必生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陰之氣溫潤流澤,銷金亦為水,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潤而能出,故水生木也。”
在相生關系中,有生我、我生兩個方面。好比六爻預測中按六親論,生我者為父母,我生者為子孫。以五行之木論,生木者為水,木生者為火。五行相生,是不斷的循環相生關系。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白虎通義》曰:“五行所以相害(相克)者,天地之性,眾勝寡,故水勝火也;精勝堅,故火勝金;剛勝柔,故金勝木;專勝散,故木勝土;實勝虛,故土勝水也。”
在相克關系中,有克我、我克兩個方面,按六親論,克我者為官鬼,我克者為妻財。以五行之木論,克木者為金,木克者為土。五行相克,是隔位相克關系。
《素問》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生死,以決成敗。”世間萬物都統于陰陽五行,人是萬物中的一種,亦是五行秉賦而成。人脫離母體之時,得氣厚,則神守氣足而壽;得氣強,體大用宏而貴。反之,輒阻坎坷,貧賤夭折。從五行生克中同樣可以通過“人生一小天地”的出生年月日時干支所涵陰陽五行不同的推測,推知人一生的吉兇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