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泛稱《易經》,冠“群經之首”,亦為道家“三玄”之一。
“周”有周源、周流、周遍等義,“易”有變易(變、化)、“易簡”(執簡馭繁)、“不易”(相對永恒不變)三義。
易經分兩部分,一為“經”,有六十四卦卦名、卦象、卦辭和爻辭;二是“傳”,詮釋易經,稱為《易傳》。
周易以高度抽象的六十四卦的形式表征普遍存在的多邊關系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各樣的變化,并附以卦、爻辭作簡要說明。《周易》的誕生地是現在的古都安陽,羑里城就位于安陽市區南10公里處。傳說周文王演周易,其背景是周文王與商紂王之間的斗爭。《易經》是建立在“乾坤一元、陰陽相倚”基礎上對事物運行規律加以論證和申釋的書籍。其對于天地萬物進行取類比象,后世配以天干地支、五行論對事物的未來發展進行預測,有的甚至十分精準,世人奇之、信之。《周易》是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學與人文實踐的理論根源,是古代華夏民族思想、智慧的結晶,被譽為“大道之源”,是古代帝王之學,政治家、軍事家、商家的必修之術。《易經》含蓋萬有,綱紀群倫,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杰出代表;廣大精微,包羅萬象,亦是中華文明的源頭活水。易經基礎—周易與卦
《周易》本經的上經三十卦從乾卦至離卦:
乾(卦一)坤(卦二)屯(卦三)蒙(卦四)需(卦五)訟(卦六)師(卦七)比(卦八)小畜(卦九)履(卦十)泰(卦十一)否(卦十二)同人(卦十三)大有(卦十四)謙(卦十五)豫(卦十六)隨(卦十七)蠱(卦十八)臨(卦十九)觀(卦二十)噬嗑(卦二十一)賁(卦二十二)剝(卦二十三)復(卦二十四)無妄(卦二十五)大畜(卦二十六)頤(卦二十七)大過(卦二十八)坎(卦二十九)離(卦三十)
下經三十四卦從咸卦至未濟卦:
咸(卦三十一)恒(卦三十二)遯(卦三十三)大壯(卦三十四)晉(卦三十五)明夷(卦三十六)家人(卦三十七)睽(卦三十八)蹇(卦三十九)解(卦四十)損(卦四十一)益(卦四十二)夬(卦四十三)姤(卦四十四)萃(卦四十五)升(卦四十六)困(卦四十七)井(卦四十八)革(卦四十九)鼎(卦五十)震(卦五十一)艮(卦五十二)漸(卦五十三)歸妹(卦五十四)豐(卦五十五)旅(卦五十六)巽(卦五十七)兌(卦五十八)渙(卦五十九)節(卦六十)中孚(卦六十一)小過(卦六十二)既濟(卦六十三)未濟(卦六十四)。
上經三十卦中有六卦屬“錯卦”(乾、坤、離、坎、頤、大過),其余二十四“綜卦:可視為十二對,錯、綜卦之和為十八卦;下經三十四卦當中有二卦屬錯卦(中孚、小過),其他三十二個綜卦可視為十六對,錯、綜卦之和也是十八卦。
“經”部分,主要是六十四卦的卦名、卦象與卦、爻辭。
《周易》的“陰”、“陽”,分別呈中斷的與相連的線條形狀,即用“--”與“––”表示。古人“取類比象”,用陰陽范疇來歸納剛柔、仁義、寒暑、日月、男女、晝夜、奇偶等眾多概念,正所謂是“一陰一陽之謂道。”易經基礎—周易與卦
在“陰”與“陽”觀念得以確立的基礎上,圣人取法天、地、人三才畫卦,每卦三爻,稱經卦。由于“天道”特性為陰與陽,“地道”特性為柔和剛,人道特性為仁與義。三才中每“才”便有兩種變化可能,三才排列組合最多形式為八種,圣人依此取象創立了八卦,也稱八經卦,皆為三爻卦。《說文解字》云:“爻,交也”;王弼云:“夫爻者何也?言乎變者也”。“爻”的原意也就是陰陽之交變。八經卦名稱為:乾、坤、震、巽、坎、離、艮、兌。《說卦傳》概括八卦的性質是:“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八卦乾、坤,震、巽,坎、離,艮、兌除取法物象天、地、雷、風、水、火、山、澤等之外,還取法人倫,分別代表父、母,長男、長女,次男、次女,少男、少女等。
圣人又將“八卦”兩兩相重,構成六十四個不同的六畫卦,即“六十四卦”(也稱“別卦”),每卦中的兩個經卦符號,居下者稱為“下卦”(也稱“內卦”,《左傳》稱“貞卦”),居上者稱為“上卦”(也稱“外卦”,《左傳》稱“悔卦”)。“六十四卦”每卦皆有六爻卦。孔子作《易》后,“--(陰爻)”,以“六”表示;“—”(陽爻)”,以“九”表示。此時六爻的八卦——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按著《說卦傳》“八卦相錯”的說法,乾、坤、坎、離稱為“錯卦”,震與艮,巽與兌屬于“相錯卦”(來知德說“因八卦相錯故六爻亦相錯”),以突出其間矛盾、對立的屬性。易經基礎—周易與卦
六爻的位置稱作“爻位”,自下而上分別為“初”、“二”、“三”、“四”、“五”、“上”。如《蒙卦》(下坎上艮)自下而上的六爻分別稱為“初六”、“九二”、“六三”、“六四”、“六五”、“上九”。
經文卦、爻辭,即系于卦畫下的文辭,其中一卦一名,卦辭為每卦一則,總彖全卦卦意;爻辭每爻一則,分述各爻爻義。《周易》共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因而相應的也有六十四則卦辭和三百八十四則爻辭(由于《乾》《坤》兩卦各有“用九”和“用六”的文辭,故將其并入爻辭之中,即總計三百八十六則爻辭)。
易傳
《易傳》是闡釋《周易》本經的專著,即《彖傳》上下、《象傳》上下、《文言》、《系辭傳》上下、《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計七種、十篇。因其詮釋經文大義,似本經之羽翼,故漢人形象的稱之為《十翼》。[8]
《彖傳》(上下):
隨上下經分為上下兩篇,共六十四節,分彖六十四卦卦名、卦辭和一卦大旨。王弼曰:“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象傳》(上下):
隨上下經分為上下兩篇,闡釋各卦的卦象及各爻的爻象,釋卦象者稱為《大象傳》,釋爻象者稱為《小象傳》。《大象傳》運用象征手法,號召人們會通天人、法天正己;《小象傳》號召人們尊時守位、知常明變、開物成務、建功立業。
《文言傳》:
共兩節,分別解說《乾》、《坤》兩卦的意旨,故也稱《乾文言》、《坤文言》。主要是在《彖·乾·坤》和《象·乾·坤》的基礎上對卦德進行詳細闡釋(啟蒙學人如何多層面觀卦之“德道”)。
《系辭傳》(上下):
分為上下兩篇,主要發掘、申說經文要領(哲學總綱),詮釋卦爻辭的基本義理。文中對《周易》經文作了全面的辨析與闡發,一者抒發《易》理之精微,二者展示讀《易》之要例。
《說卦傳》:
是闡述八卦取象大例的專論,全面闡釋八卦性質與所代表的物象、人倫,是《彖》、《象》的基礎。
《序卦傳》:
是《周易》六十四卦排列次序的推衍綱要(總目錄),揭示各卦之間的相承相因關系。前半段由《乾》至《離》共三十卦,以“物象說”解釋天道;后半段自《咸》至《未濟》三十四卦,以“人倫說”解釋人事(側重闡明矛盾的同一性)。
《雜卦傳》:
猶言“雜糅眾卦,錯綜其義”。將六十四卦重新編為二十八隊對綜卦及八個錯卦,旨在闡發事物的發展在正反相對因素中體現的變化規律(注重闡述矛盾的對立性)。
[趙宋以后,我們所讀的《周易》,關于《十翼》的排列程序,事實上大多都是根據漢末王弼的排列的。他把乾、坤兩卦的文言,拿來放在本卦下面,同時把《系辭》的中間次序,有些地方也照他自己的意思來“顛倒”安排【按此語有誤,王弼注《彖》、《象》、《文言》,沒有注《系辭》等五篇】。等于我們曾經讀的《大學》一書,那是經過宋儒的安排,并非原本的《大學》的次序。對于研究《周易》來講,這點應當注意及之。]
《易經》備包有無,彌綸天地,思想高度發達:
有關經濟思想:“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日中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有關人道主義思想:人道思想出于《易經》。傅斯年先生早已指出:“春秋時期人道主義固以發達。”
有關法治思想:六十四卦,有十一卦涉及法治問題。在立法環節要“明罰敕法”,在執法環節,要“明慎用刑”、“赦過宥罪”、“議獄緩死”,盛贊“刑罰清而民服”。法治思想基礎是“繼善成性”的性善論。
有關自由、平等、民主、革命思想:“神而化之,使民宜之”、“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湯武革命順乎天”更“應乎人”。